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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拟批准西安碑林
美艺艺颜医疗美容门诊部变更负责人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拟批准1家医疗机构变更负责人,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碑林美艺艺颜医疗美容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51号陕西文物大厦4楼及4楼东区、5-6楼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肖娟(孙尚成)

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门诊部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心电诊断专业******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2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029-89625704 传真:029-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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