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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声明(2025年9月第五批)

2025年9月23日至 2025年9月29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理阎沁琳、张禾颜2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详见附件)遗失补办申请。依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现将阎沁琳等2人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附件:西安市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2人)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30日

西安市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2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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