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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声明

2025年10月21日至 2025年11月5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理陶文熙等10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详见附件)遗失补办申请。依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现将陶文熙等10人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附件:西安市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10人)

西安市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10人).pdf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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