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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拟批准
西安医学院卫生所变更法人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拟批准1家医疗机构变更法人,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医学院卫生所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西安市含光北路74号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巩守平(郭军)

医疗机构类别:卫生所(室)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内部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儿科/康复医学科******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0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029-89625704 传真:029-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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