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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声明
(2026年1月第二批)

2026年1月16日至 2026年1月22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理贺海彤、刘锦玥2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详见附件)遗失补办申请。依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现将贺海彤等2人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附件:西安市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2人)

西安市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2人).pdf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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