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
西安市碑林区医疗保障局
二、行政执法人员
赵禹、郭欣、金勇、秦铭远、韩卓文、叶严、熊勇、吕凯
三、行政执法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四、抽查范围
“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启动会上随机抽取的47家定点医药机构:
| 西安碑林康杰医院 |
| 西安碑林众康综合门诊部 |
| 西安碑林百思美口腔门诊部 |
| 西安碑林和庆峰诊所 |
| 西安康百众医药有限公司雁塔北路药店 |
| 陕西万百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八分店 |
| 国药控股陕西大药房有限公司西安大差市分店 |
| 西安怀仁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金花南路分公司 |
| 西安国明医药有限公司 |
| 西安佳众医药有限公司 |
| 陕西万百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一分店 |
| 西安华兴医药有限公司文艺北路分公司 |
| 陕西万百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四十分店 |
| 西安佳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
| 西安静心大药房有限公司 |
| 西安康百众医药有限公司兴庆路店 |
| 陕西壹壹壹医药有限公司西安东厅门分店 |
| 西安普仁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 陕西乐榕融健康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安永宁路店 |
| 西安康鑫医药有限公司边西街分公司 |
| 西安市华太医药有限公司 |
| 西安聚仁德大药房有限公司 |
| 西安市碑林区德元堂中药店 |
| 西安怀仁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黄雁村分公司 |
| 陕西太极医药有限公司 |
| 西安佰泰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 西安亚健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
|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南二环四店 |
| 陕西众信医药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十六分店 |
| 西安泰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乐店 |
| 西安泰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泰店 |
| 陕西国大广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安粉巷店 |
|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永宁路一店 |
|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廓门店 |
|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太白北路二店 |
|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花南路二店 |
|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南廓门分店 |
|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互助路店 |
|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大学南路店 |
|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陕西)有限公司西安文艺路店 |
| 西安龙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含光路店 |
| 陕西国大广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安仁义路店 |
| 陕西国大广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店 |
| 陕西国大广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安咸宁中路一店 |
| 西安壹道堂医药有限公司 |
| 西安惠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店 |
| 西安恒升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五、检查内容
(一)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检查;
(二)对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履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六、检查要求
被检单位明确检查现场负责人,及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真实、有效的文件、记录、票据、凭证、电子数据、档案等相关材料,如实回答检查组的询问,配合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检查相关程序和要求,持证上岗、亮证上岗、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政策规定,禁止通过执法检查谋取不正当利益。
西安市碑林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