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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4+7”药品集中采购?

“4+7”药品集中采购是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在11个城市实施。2018年11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和西安7个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作为集中采购主体,集合需求量,提高谈判议价能力,实现了药价的大幅“跳水”。

按照西安市下发的国家“4+7”集中采购药品降价的文件,2019年3月25日起,城市药品集采工作正式步入临床使用阶段,西安市民可以在全市各试点公立医疗机构用上质优价廉的“4+7”中选药品,药品降价最高降幅达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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