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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拟批准
西安碑林雅禾口腔门诊部变更诊疗科目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拟批准1家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碑林雅禾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300号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吴超(吴超)

医疗机构类别: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其他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科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7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029-89625704 传真:029-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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