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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声明(2025年1月第二批)

2025年 1月 10日至 2025年 1月16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理李嘉轩《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详见附件)遗失补办申请。依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现将李嘉轩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附件:西安市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20日

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公示2025年1月16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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