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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管道直饮水和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清单和联系方式的公示

《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4号)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碑林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生活饮用水相关生产经营行为,现将西安市碑林区《管道直饮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清单》、《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清单》和管道直饮水、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联系方式公示如下:

一、管道直饮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清单

1.经营者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电话);2.学校等使用方基本信息(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电话);3.卫生管理制度(包括用(制)水间环境卫生、滤芯滤材更换、储水设备和输送水管道清洗消毒、水质消毒检测、回水消毒、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4.卫生管理人员信息(姓名、电话、健康合格证明);5.管道直饮水设备安装具体地点;6.用(制)水间平面图及水处理工艺流程图;7.使用的涉水产品(水质处理器、终端储水容器、管材管件等)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复印件;8.制水设备(水质处理器)产品标签、说明书复印件;9.制水设备出水、末梢水水质检测报告;10.水质检测报告公示情况。

二、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资料报送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电话);2.制水设备安装数量及设置的具体地点;3.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制水设备巡查维护、滤芯滤材更换、储水设备清洗和消毒、水质检测、人员健康管理等);4.卫生管理人员信息(姓名、电话、健康合格证明);5.制水设备(售水机或水质处理器)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复印件;6.制水设备(售水机或水质处理器)产品标签、说明书复印件和内部各主要水处理单元(滤芯)安装情况;7.制水设备出水水质检测报告;8.卫生信息公示情况;9.制水设备周围视频监控安装情况。

三、碑林区报送资料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碑林区开通西巷7号碑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通巷办公区(原碑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2楼205室

联系电话:87515293(工作日) 87265433(节假日)


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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