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 2025 年全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陕卫办医函〔2025〕29号),经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自评和专家现场评估,并结合室间质评结果及省级遴选确认,碑林区6家区管医疗机构共297项检验项目通过了此次遴选,现将2025年碑林区纳入全省互认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及互认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6日
附件:2025年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及其互认项目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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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 2025 年全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陕卫办医函〔2025〕29号),经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自评和专家现场评估,并结合室间质评结果及省级遴选确认,碑林区6家区管医疗机构共297项检验项目通过了此次遴选,现将2025年碑林区纳入全省互认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及互认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6日
附件:2025年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及其互认项目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