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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拟批准西安市碑林区
张家村军工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法人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拟批准1家医疗机构变更法人,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张家村军工社区卫生服务站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西安市含光北路23号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维强(王军芳)

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内部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公共卫生科)/全科医疗科 /口腔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中医科******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5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9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029-89625704 传真:029-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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