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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声明

2025年10月8日至 2025年10月15日,区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受理赵蔓晞、张伯言、赵瑾熙、刘卓恩4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详见附件)遗失补办申请。依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市卫函〔2023〕481号),现将赵蔓晞等4人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附件:西安市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4人)

西安市碑林区《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作废信息(4人).pdf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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