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1家医疗机构注销,现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碑林医科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5号煜源国际1幢1单元10101室一楼、二楼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王宏亮(谢晓明)
医疗机构类别: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其他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50张(0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029-89625704 传真:029-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