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拟批准1家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碑林红缨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西安市西何家村20号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陈芳(夏彦君)
医疗机构类别:综合医院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儿科/眼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骨伤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传染科(感染性疾病门诊)******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150张(3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029-89625704 传真:029-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18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