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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图书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地方文献

为进一步弘扬碑林地方文化、加强特色馆藏建设、丰富馆藏内容,更为妥善地收藏、保护、开发和利用辖区内的历史文化资源,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碑林区图书馆特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地方文献。

征集范围

1.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编撰的反映碑林区的历史、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图书、图片、图册、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

2.各部门编印的统计资料、会议文集、文件汇编、年鉴、地图、名录等内部资料、出版物及其它有价值的文献资料。

3.有关碑林区的史志史料(地方志、部门志、企业志、人物志、风情志、党史、村史等)。

4.民间流传的谱录(家谱、宗谱、族谱等),碑林籍人士及外地在碑林工作人士的资料(家史、传记、著作、书信等)。

5.碑林籍人士整理出版的著述、作品手稿,创作的各种艺术作品以及反映碑林区经济社会发展、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的文学作品、图片、摄影、书法、绘画作品、音像制品等。

6.碑林辖区内各种历史文献、古籍图书。

7.与碑林有关的各类有价值的图片、视频、音频,包括画册、唱片、录像带、磁带、光盘、音视频U盘等。

8.各街道、社区、家族或个人编印的家谱、各类纪念册等资料。

9.碑林地区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所形成的文献。

10.碑林地区历史纪念地、古迹、游记、研究材料及图片等。

11.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正式或非正式出版物。

征集时间

本公告长期有效。

征集方式

1.图书、期刊、报纸、印象、图片、画册、地图等,每版次提供三份(册、张),同一图书的不同装帧、开本、版式、纸张、字号的版本,提供三份(册、张)。

2.如无法提供原件,碑林区图书馆可通过拍照、复印、扫描等方式进行复制保存。

3.各捐赠单位和个人在捐赠文献时,请附通讯地址及个人联系方式,拟赠送文献可直接送达或以邮寄方式送达。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子青

联系电话:029-87222355

地址:西安市南大街39号森源实业大厦负一层碑林区图书馆

邮编:710001

地方文献收藏与利用

1.碑林区图书馆已建立地方文献室。

2.对于自愿捐赠及征集来的地方文献,碑林区图书馆将永久保存,并为读者提供查阅服务。属于保密资料的,按保密规定管理、入藏,并严格控制阅读范围。

3.碑林区图书馆已建立健全地方文献接收、整理、保存制度,为广大读者提供地方文献阅览和咨询服务。

4.碑林区图书馆对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对捐赠书刊在200册以上的,我馆在地方文献室设立专柜并予以展示,对捐赠工作突出者予以通报表彰。

地方文献,或新或旧、或齐或散,一纸一墨都代表了您对碑林区图书馆地方文献征集工作的大力支持。

欢迎联系我们:029-8722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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