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寒衣节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市民发〔2024〕91号)的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民政局针对我区11家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灵活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手段,配合民政部门协助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等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要求供应企业、中间环节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公示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优惠政策,公示价格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协调各方将养老机构价格优惠得到落实。
下一步,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水电气热优惠政策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的意见》、《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切实依法履行市场监管部门养老服务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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