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水果制品共5类食4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糕点4批次;酒类5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以上品类抽检全部合格。餐饮食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2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农药残留问题
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碑林第二分公司销售的青尖椒,经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微生物问题
西安市碑林区魏本道居酒馆自制的三文鱼(自制),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生产经营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整改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5月24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