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罐头、肉制品等7类食品8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微生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67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2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点5批次、罐头2批次、肉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农药残留指标问题
1.西安市碑林区小皇后酒楼购进的生姜,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西安市碑林区强哥生鲜店购进的青菜,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西安市碑林区强哥生鲜店购进的娃娃菜,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1.西安市碑林区遇见小林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自行消毒的盘子,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西安市碑林区锦华酒楼自行消毒的水杯,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生产经营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整改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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