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调味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蔬菜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共7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4批次,结果全部合格。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共抽检餐饮食品6批次,调味品9批次,酒类17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肉制品1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糖2批次,食用农产品14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饮料11批次;以上品类抽检全部合格。
特此通告。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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