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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食品安全抽检通告2025年第30期

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添加剂指标和农药残留指标

近期,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酒类、蔬菜制品、豆制品、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9类食品7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食品添加剂指标和农药残留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41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2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12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餐饮食品4批次、酒类2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肉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指标问题

1.西安市碑林区众家灯火煎饼庄购进的豆腐,经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指标问题

1.华润万家商业科技(陕西)有限公司西安文艺路分公司购进的土豆,经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生产经营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整改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关于部分项目检验说明.docx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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