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饮料等7类食品9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微生物指标、农药残留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73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8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酒类1批次、饮料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1.陕西国泓餐饮有限公司自行消毒的小碗和杯子,经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指标问题
1.陕西家之旺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尖椒,经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生产经营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整改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