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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食品安全抽检通告2025年第37期

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指标

近期,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酒类、蔬菜制品、饮料、糕点、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水果制品等13类食品12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微生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5批次,不合格5批次;食用农产品86批次、调味品3批次、酒类3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饮料3批次、糕点2批次、乳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糖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1.西安市碑林区马古邦烤肉坊店自行消毒的凉菜盘,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西安市碑林区麻小贰面馆餐饮服务店(个体工商户)自行消毒的面碗,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西安市碑林区小文姐米粉快餐店自行消毒的米饭碗,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西安市碑林区麻辣世家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自行消毒的米饭碗、大碗,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生产经营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整改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关于部分项目检验说明.docx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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