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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陕西金京府餐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使用不合格餐具(筷子)的核查处置情况的总结报告

在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区级监督抽检中,抽样单为XBJ24610103767600272《检验报告》(No:SP202415126),标示陕西金京府餐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12日经营的筷子,经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情况

我局于2024年7月23日收到《检验报告》No:SP202415126,2024年7月26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店,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筷子,启动问题排查,履行清洗消毒制度,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该店表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

二、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该店2024年7月12日共清洗消毒了120双筷子,2024年7月12日当天将清洗消毒的筷子全部使用完毕。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陕西金京府餐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公司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店收到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自查,组织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餐具、饮具清洗消毒相关内容,并进行了整改,具体如下: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饮具;检查洗碗机运行状况和洗涤剂配比;对员工加强培训,并认真落实餐具、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做好清洗消毒记录。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验收日期和结果:2024年8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再次检查验收,该店已进行了整改,并符合要求。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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