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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西安市碑林区知禾餐饮店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红辣椒)的核查处置情况的总结报告

在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区级监督抽检中,编号为XBJ24610103767600250的抽样单对应的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显示西安市碑林区知禾餐饮店2024年7月11日经营的红辣椒经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检验,啶虫脒项目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情况

我局于2024年8月7日收到1份《检验报告》编号No:SP202414663,于2024年8月12日送达西安市碑林区知禾餐饮店,并且告知该店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对检验结论有异议需要复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复检,该店不申请复检。

二、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西安市碑林区知禾餐饮店在2024年7月11日共购进红辣椒5kg,进价11元/kg,抽检了3kg,剩余2kg红辣椒作为配菜当天已全部使用完毕,无召回红辣椒。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查,该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但当事人经营红辣椒期间,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我局对西安市碑林区知禾餐饮店免于处罚处理。

四、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收到编号为No:SP202414663的《检验报告》后,该店立即整改。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该店立即排查原因。对此该店做了以下整改:

1、经过自查和分析造成被抽样的红辣椒不合格的原因是农药残留超标,属于种植过程问题。

2、更换供货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2024年8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复查,已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复查结果良好,已整改符合规定要求。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由于不合格食品(红辣椒)从上游供货商处购进,我局已向不合格食品(红辣椒)供货商所在地的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案件移送函》。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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