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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华润万家商业科技(陕西)有限公司西安交大街店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螺丝椒)的核查处置情况的总结报告

在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区级监督抽检中,抽样单为XBJ24610103755536186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华润万家商业科技(陕西)有限公司西安交大街店2024年7月4日购进的螺丝椒(SC)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情况

2024年8月2日,我局太乙路所接到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SC2024070459)。检验报告显示2024年7月10日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华润万家商业科技(陕西)有限公司西安交大街店监督抽检的螺丝椒(SC)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8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检查并送达了检验报告,告知当事人复检权利义务,该店店长关娅宁现场签收了不合格报告,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且不申请复检。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7月4日,该店共购进螺丝椒(SC)5.3Kg,售出5.3Kg(含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抽的3.05Kg)。当事人于2024年8月2日张贴了召回公告,至2024年8月9日未接到顾客投诉及到店协商退货赔偿,召回数量为0 Kg。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查,华润万家商业科技(陕西)有限公司西安交大街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农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免于行政处罚,没收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螺丝椒(SC)(因当事人在收到产品不合格报告前已将涉案产品销售完毕,且在张贴了召回公告后未收到顾客的相关投诉及退回产品,故无法没收)。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购进的螺丝椒(SC)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进货查验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1.向华润陕西总公司及时反馈相关情况,下架相关不合格产品;2.门店在日常经营中严格向供应商索取商品检验报告,加强收货要求,保证经营商品合法合规。

2024年9月13日监管部门已组织验收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由于不合格食品(螺丝椒)从上游供货商处购进,我局已向不合格食品(螺丝椒)供货商所在地的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案件移送函》。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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