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市级监督抽检中,在抽样单为DBJ25610100750831220ZX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No:XASP202500834标示西安市碑林区昌盛生鲜果蔬店2025年2月9日售出的香菜经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联苯菊酯残留量项目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情况
2025年2月25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No:XASP202500834,2025年2月26日执法人员将该检验报告送达至西安市碑林区昌盛生鲜果蔬店,并告知该店负责人其经营的香菜中联苯菊酯残留量项目不合格,截止2025年3月7日,该店负责人未提出复检。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其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封存、召回。该店负责人表示,2025年2月9日购进的7KG香菜已于2月9日销售完,库存数量为零。随后该店张贴召回公告,召回消费者购买但还没有食用的该批次香菜。截至2025年3月7日,没有消费者退回购买的食品,召回数量为零。经调查,其从建国门综合大厅6排6-9号杨俊光处购买14斤。2025年5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杨俊光(建国门综合市场大厅6-9)时,有市场开办方出具情况说明证明杨俊光因经营不善已离开市场。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西安市碑林区昌盛生鲜果蔬店销售不合格香菜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检查笔录》。3月25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贤到我局接受询问,提供了食品销货凭证、收款收据复印件和检验报告已供核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柏树林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西安市碑林区昌盛生鲜果蔬店免予处罚处理。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其排查不合格食品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3月25日,该店向我局递交了香菜不合格的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
原因分析:
针对香菜超标进行了彻底排查,主要原因是购进的香菜在未按国家法律要求使用农药。
整改措施:
1、更换进货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做到批发购进的蔬菜来源可查,
2、发现问题,立即停止销售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3、立即张贴召回公告,指派专人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2025年4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复查,该店整改合格。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