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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西安市碑林区乐享客又多商贸店经营销售不合格螺丝椒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区级监督抽检中,在抽样单为XBJ25610103755530950ZX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SC2025030047标示西安市碑林区乐享客又多商贸店2025年3月7日经营销售的螺丝椒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情况

2025年3月31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编号:SC2025030047),2025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二、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不合格的螺丝椒(购进日期:2025年3月6日)共购进24千克,2025年3月7日抽检当日已全部售完。至核查启动之日,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螺丝椒,当场责令被抽样单位整改。被抽样单位于收到不合格报告当日启动召回程序,其召回不合格商品数为0。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因西安市碑林区乐享客又多商贸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于2025年4月15日对其予以立案调查,该店对采购的螺丝椒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留存了进货查验资料,我局于2025年6月5日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碑市监不罚〔2025〕0058号),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执法人员已督促被抽样单位排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被抽样单位进行问题溯源排查,经自查和分析,产生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处进货查验不严导致,故其进行整改更换供货商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2025年4月7日经复查已符合要求。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2025年4月17日,我局将当事人购进西安老马家商贸有限公司不合格螺丝椒违法线索移送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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