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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西安市碑林区建会水果蔬菜店
经营销售不合格韭菜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年国级监督抽检中,在抽样单为GZP25610000750632841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NF202504949J标示西安市碑林区建会水果蔬菜店2025年4月24日抽样的韭菜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克百威项目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情况

我局于2025年5月20日收到1份《检验报告》编号为NF202504949J,于2025年5月23日送达西安市碑林区建会水果蔬菜店,并且告知该店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对检验结论有异议需要复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复检,该单位未提出复检申请和异议申请。

二、产品控制情况

该店2025年4月24日被抽检的韭菜是2025年4月23日购进,购进了4.3kg,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4日期间已全部售完。该店于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6日期间对该批次韭菜进行了召回,在召回期间没有消费者与该店进行联系,故该批次韭菜召回数量为零。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查,该店销售克百威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韭菜,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事实,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定对该店免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收到编号为 NF202504949J的《检验报告》后,该店立即整改。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该店立即排查原因。经查明由于韭菜种植环节使用农药不当引起的。对此该店做了以下整改: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确保每个批次的韭菜均有检测合格报告。如供货商出现多次不合格食品问题,将更换供货商。

2025年6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复查,复查结果良好,已整改符合规定要求。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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