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年国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抽样单为GJC25000000750634960ZX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报告中,标示西安市碑林区筷筷餐饮店2025年5月29日购进的自制羊羔肉加工的大串羊羔肉(烤肉)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风险监测抽检检验,检出“鸡源性成分”,现将核查处置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情况
2025年6月27日,我局接到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NF202508262JF)。检验报告显示:2025年5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在西安市碑林区筷筷餐饮店风险监测抽检的大串羊羔肉(烤肉)检出“鸡源性成分”。2025年6月27日,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检查并送达了检验报告,告知当事人复检权利义务,该店店长褚翠翠现场签收了不合格报告,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且不申请复检。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5月29日,该店共购自制羊羔肉原料10斤,售出10斤(含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4.32斤)。当事人于2025年6月27日张贴了召回公告,至2025年7月5日未接到顾客投诉及到店协商退货赔偿,召回数量为0。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该店烤羊肉的腌制流程中,为提升肉质鲜味,会按标准添加适量调味料,其中包含鸡粉。鸡粉作为常见复合调味料,其含有鸡肉相关成分,导致检测中出现鸡原性物质。另外,该店也同时要求供应商西安市莲湖区石家牛肉店进一步开展商品溯源及问题原因排查。
整改情况:1.向小骆驼西安总公司及时反馈相关情况,排查检出“鸡源性成分”的原因;2.门店在日常经营中严格向供应商索取产品检验报告,加强收货要求,保证经营商品合法合规。
2025年7月28日监管部门已组织验收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