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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西安御城润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东关正街分公司经营销售不合格红薯粉条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市级监督抽检中,在抽样单为DBJ25610100750833857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XASP202504095标示西安御城润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东关正街分公司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12月3日的红薯粉条,经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记)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情况

我局于2025年7月22日收到1份《检验报告》(编号为XASP202504095),于2025年7月29日送达西安御城润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东关正街分公司,并且告知该单位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对检验结论有异议需要复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复检。

二、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西安御城润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东关正街分公司不合格的红薯粉条(生产日期:2024年12月3日)共购进10袋(5千克),抽样4袋(2千克), 被抽检红薯粉条已于2025年6月25日全部销售完。至核查启动之日,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红薯粉条。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查,西安御城润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东关南街分公司对采购的红薯粉条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留存了进货查验资料,因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东关南街所于2025年8月12日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9月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碑市监罚〔2025〕0142号),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收到编号为XASP202504095的《检验报告》后,该单位立即整改。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该单位立即排查原因。经查明,验收不够细致,购进不合格红薯粉条,对此该单位做了以下整改: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执行索证索票制度。2025年8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复查,该店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复查结果良好,已整改符合规定要求。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5年8月18日,我局告知供货商市场监管部门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不合格相关情况,将案件线索移送至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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