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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陕西秦唐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销售不合格生姜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区级监督抽检中,在抽样单为XBJ25610103755533000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SC2025060929标示陕西秦唐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6月11日购进生姜的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情况

我局于2025年7月2日收到编号为SC2025060929的检验报告,于2025年7月2日送达陕西秦唐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并且告知该店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对检验结论有异议需要复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复检,该店无异议。

二、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陕西秦唐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2025年6月11日共购进生姜7.9千克,2025年6月13日抽检用去3千克,剩余的4.9千克生姜已于2025年6月15日将该批次生姜全部使用完毕。到2025年7月3日核查处置启动时,库存数量为零。该店于2025年7月3日在经营场所张贴公告,至今未有顾客联系。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查,该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进行处罚。当事人虽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但因该店购进涉案不合格生姜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够提供供货方资质、购进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当事人提供了供货方的检测合格报告,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生姜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没有主观过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收到编号为SC2025060929的检验报告后,该店立即自查整改。经查,生姜农药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农药使用不当。该店立即进行整改:对店里采购员进行培训,严抓进货渠道,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经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复查,店内卫生良好,现场随机抽查一批次生姜,该店能够提供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生姜进货票据和检验合格报告。复查结果良好,符合规定要求。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5年9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已将生姜抽检不合格情况向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告知。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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