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样单为XBJ52610103755532502和XBJ25610103755532505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SC2025060049和SC2025060052中,标示陕西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友谊西路分公司2025年5月30日经营的生姜、香蕉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其中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现将核查处置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情况
我局于2025年6月23日收到检验报告NO:SC2025060049和SC2025060052,2025年6月25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经营抽检不合格的生姜和香蕉,并召回已销售的生姜和香蕉食品。该单位表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
二、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该单位2025年5月29日通过陕西神农雨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购进6.5公斤生姜(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昆明路欣桥市场西四厅南30号档口),2025年5月30日全部售出。2025年5月30日通过陕西邓氏宏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进21.2公斤香蕉(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高速东侧明光路西侧西安农副产品全球采购中心5栋1排1号),2025年5月30日全部售出。该单位于6月25日张贴了召回公告,召回公告时间从6月25日至7月5日,公告期间未有消费者到该单位垂询,召回数量为0,未召回的原因是该批次生姜和香蕉已全部向消费者售出。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该店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7月9日对陕西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友谊西路分公司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行为立案调查。我局于2025年9月1日对陕西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友谊西路分公司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单位收到报告后,高度重视,从索证索票、食品存贮等方面开展了自查,经查,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可能是生产商产品控制不严导致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该单位积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内容,并进行了整改,具体如下:立即停止销售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并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启动问题排查,立即告知供货方,要求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并做好进销货记录。
验收日期和结果:2025年7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再次检查验收,该单位已进行了整改,并符合要求。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2025年9月19日我局向生姜和香蕉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案件线索告知函。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9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