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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西安市碑林区爱满天下超市店
经营销售不合格海南贵妃芒、香蕉、生姜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区级监督抽检中,在抽样单为XBJ25610103755532660、XBJ25610103755532661、XBJ25610103755532663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SC2025060338、SC2025060339、SC2025060341标示西安市碑林区爱满天下超市店2025年6月5日销售的海南贵妃芒、香蕉、生姜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海南贵妃芒样品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香蕉样品中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姜样品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情况

我局于2025年6月26日收到编号为SC2025060338、SC2025060339、SC2025060341的检验报告,于2025年7月2日送达西安市碑林区爱满天下超市店,并且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对检验结论有异议需要复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复检,该店无异议。

二、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西安市碑林区爱满天下超市店于2025年6月4日从西安赵永建果品有限公司购进海南贵妃芒12.5公斤,于2025年6月3日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源果品商行购进香蕉30公斤,于2025年6月4日从西安市雁塔区赵前法生姜大蒜批发店购进生姜67公斤,以上食品进货查验合格。至2025年6月5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海南贵妃芒、香蕉、生姜已销售完。当事人于2025年7月2日在超市门口张贴《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并排查整改。至2025年7月23日,无消费者反馈或与当事人联系,召回数量为0。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查,该店销售不合格的海南贵妃芒、香蕉、生姜,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在购进海南贵妃芒、香蕉、生姜时查验并留存了进货凭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并且其不知道所采购的海南贵妃芒、香蕉、生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收到编号为SC2025060338、SC2025060339、SC2025060341的检验报告后,该店立即自查整改。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该店立即排查原因。经自查,种植环节管理不当,造成了该批海南贵妃芒、香蕉、生姜不合格。对此,当事人做了以下整改:1、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进货来源合法;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设,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2025年7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复查,店内卫生情况良好,食品原料分类存放,能提供进货票据、供货者资质及合格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复查结果良好,符合规定要求。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5年8月22日,我局向该批次不合格海南贵妃芒、香蕉的供货者所在地的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邮寄了《案件移送函》(碑市监张案移〔2025〕0049号);向该批次不合格生姜的供货者所在地的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了《案件移送函》(碑市监张案移〔2025〕0048号)。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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