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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西安真爱生活广场服务有限公司
经营使用不合格大葱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区级监督抽检中,在抽样单为XBJ25610103767831697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PER202506236标示西安真爱生活广场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7月8日购进的大葱经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情况

2025年8月4日,我局接到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PER202506236,检验报告显示2025年7月8日在被抽样单位西安真爱生活广场服务有限公司,监督抽检的大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8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被抽样单位店长倪蒙泽的陪同下进行检查,告知该单位复检权利义务,该单位工作人员来田田签收不合格报告,表示无异议。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7月8日,该单位共购进5kg大葱,抽检2.2kg,剩余产品已于2025年7月8日使用完毕。该单位在门口张贴《召回公告》,启动召回程序,未召回不合格产品。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查,西安真爱生活广场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我局于2025年8月25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能够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生产带入。

整改情况:首先,优化农残试纸快检报告制度,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其次,将该问题反映给上游供货商。最后,立即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2025年8月11日,监管部门已组织验收复查,复查结果符合要求。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局将该违法线索移送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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