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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西安乐然臻选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经营销售不合格山药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区级监督抽检中,在抽样单为XBJ25610103767534933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FN2506277标示西安乐然臻选超市连锁有限公司2025年8月15日购进的山药经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验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情况

2025年9月4日,我局接到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FN2506277)。2025年9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检查并送达了检验报告,告知当事人复检权利义务,该店法定代表人王律森现场签收了不合格报告,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且不申请复检。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8月15日,该店共购进山药10Kg,售出10Kg(含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抽的1.502Kg)。当事人于2025年9月10日张贴了召回公告,召回期间未接到顾客投诉及到店协商退货赔偿,召回数量为0。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查,西安乐然甄选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农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免于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购进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验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进货查验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1.向西安市雁塔区吴长顺蔬菜批发店及时反馈相关情况,下架相关不合格产品;2.门店在日常经营中严格向供应商索取商品检验报告,加强收货要求,保证经营商品合法合规。

2025年11月21日监管部门已组织验收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5年10月20日,我局向不合格山药供货者所在地的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了案件移送函。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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