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区级监督抽检中,在抽样单为XBJ25610103755538222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XC2025100205标示西安市碑林区小文姐米粉快餐店2025年10月30日清洗消毒的米饭碗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情况
2025年11月17日,我局接到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XC2025100205),2025年1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向被抽样单位送达检验报告,告知该单位复检权利义务,并在被抽样单位店长阳荣的陪同下进行检查,阳荣签收不合格报告,表示无异议。
二、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2025年10月30日,该单位共洗消米饭碗50个,抽检7个,剩余米饭碗已于当天使用完毕。由于这些不合格餐具已随消费者就餐时使用完毕,故不进行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查,西安市碑林区小文姐米粉快餐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保洁柜缺失,清洗、消毒、存放流程管控不严格。
整改情况:1、完善保洁设施设备,规范清洗流程与操作;2、增加冲洗次数,延长冲洗时间;3、做好记录,加强监督检查与考核。
2025年11月24日,监管部门已组织验收复查,复查结果符合要求。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