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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西安市碑林区小文姐米粉快餐店
经营使用不合格米饭碗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区级监督抽检中,在抽样单为XBJ25610103755538222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XC2025100205标示西安市碑林区小文姐米粉快餐店2025年10月30日清洗消毒的米饭碗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情况

2025年11月17日,我局接到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XC2025100205),2025年1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向被抽样单位送达检验报告,告知该单位复检权利义务,并在被抽样单位店长阳荣的陪同下进行检查,阳荣签收不合格报告,表示无异议。

二、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2025年10月30日,该单位共洗消米饭碗50个,抽检7个,剩余米饭碗已于当天使用完毕。由于这些不合格餐具已随消费者就餐时使用完毕,故不进行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查,西安市碑林区小文姐米粉快餐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保洁柜缺失,清洗、消毒、存放流程管控不严格。

整改情况:1、完善保洁设施设备,规范清洗流程与操作;2、增加冲洗次数,延长冲洗时间;3、做好记录,加强监督检查与考核。

2025年11月24日,监管部门已组织验收复查,复查结果符合要求。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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