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导航
无障碍
|
政务新媒体矩阵
|
政府微信
|
政府微博
|
本站支持ipv6
|
登录
|
退出 |
注册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与民互动
数据发布
走进碑林
专题专栏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与民互动
数据发布
走进碑林
专题专栏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行政执法
/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正文
碑市监罚【2025】0037号
浏览次数:
次
索引号
2025-004520
发布日期
2025-06-13 10:28
来 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西安市碑林区甲谷烧肉餐饮店未经许可从事生食类、冷食类、自制饮品类食品制售案,文号为碑市监罚〔2025〕0037号,由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6月13日发布。
【字体:
大
中
小
】
保存
打印
发布时间:2025-06-13 10:28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安市碑林区甲谷烧肉餐饮店未经许可从事生食类、冷食类、自制饮品类食品制售案,详情如下:
碑市监罚〔2025〕0037号.pdf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footer
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