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借款人:
1.人社部门担保机构所需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
(2)结(离)婚证(未婚的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从事家庭式种、养殖业,可以村委会或居委会以上确认证明申请贷款);
(4)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5)反担保人身份证原件(符合免除反担保条件的或以资产抵押、质押的无需提供)。
2.省再担公司所需资料(以下资料由经办银行代为收集,借款人无需向省再担公司单独提供)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
(2)结(离)婚证(未婚者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从事家庭式种、养殖业,可以村委会或居委会以上确认证明申请贷款。);
(4)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5)借款人及其配偶征信查询授权书。
3.省农担公司所需资料(以下资料由经办银行代为收集,借款人无需向省农担公司单独提供)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结(离)婚证(未婚的无需提供)复印件。
(3)借款人未婚、离异、丧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反担保人。
4.经办银行所需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
(2)结(离)婚证(未婚者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从事家庭式种、养殖业,可以村委会或居委会以上确认证明申请贷款);
(4)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5)借款人及其配偶征信查询授权书;
(6)近一年经营流水;
(7)贷款用途佐证材料(如商务合同、装修合同等)。
(二)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
1.人社部门担保机构所需资料
(1)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和其他申请贷款合伙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
(2)合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
(4)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5)反担保人身份证原件;
2.省再担公司所需资料(以下资料由经办银行代为收集,借款人无需向省再担公司单独提供)
(1)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和其他申请贷款合伙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
(2)合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
(4)合伙企业近6个月流水(包含但不限于银行卡流水、微信流水、支付宝账单等)、购销单据或应收应付账款证明材料三者取其一;
(5)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6)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和其他借款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3.省农担公司所需资料(以下资料由经办银行代为收集,借款人无需向省农担公司单独提供)
(1)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和其他申请贷款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2)合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复印件;
(4)有效资产提供抵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
4.经办银行所需资料
(1)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和其他申请贷款合伙人身份证原件;
(2)合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
(4)合伙企业近6个月流水(包含不限于银行卡流水、微信流水、支付宝账单等)、购销单据或应收应付账款证明材料三者取其一;
(5)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6)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和其他借款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7)贷款用途佐证材料(如商务合同、装修合同等)。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