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碑林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其居住地对应审核点或区教育局指定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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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碑林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其居住地对应审核点或区教育局指定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