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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入学的“四证”指的是什么?

一般所称的“四证”是指“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居住证明是指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碑林区居住证;务工证明是指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户籍证明是指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流出证明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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