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及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指引
1.办事依据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修订)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
3.《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规范》(GBZ/T149-2015)
4.《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医学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2021年2月2日印发)
2.办理范围
1.《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范围:碑林区行政区域内,仅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且为碑林区卫生健康局或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其(拟)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学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范围:碑林区卫生健康局或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其放射工作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岗中培训(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
3.培训考试方式
利用“西安市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暨证件发放系统”,采取网上在线培训、考核、发证,建议使用电脑浏览器使用。网址为:
http://117.35.182.147:1818/

4.注册方式
1.向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新申办《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在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并确定要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时,及时与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联系,在“西安市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暨证件发放系统”增加单位信息。
2.新申办及已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负责人作为机构管理员按照医学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签发部门分配的账号,在“西安市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暨证件发放系统”完成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网络培训管理工作。
3.各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登录“西安市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暨证件发放系统”(学员培训、考试系统登录地址),注册“医院工作人员账号”后,经本机构培训系统管理员 确认通过,进行线上培训、考试。
5.学习、考试、发证流程
1.学员点击在学课程后,在右侧会显示当前需要学习的课程信息。点击查看会跳转至当前课程下的课件信息,点击开始学习即可进入课件的学习。学习过程中视频进度条不可以拖动,学完该课件后,所学课时计入课程学分。
2.当学习时长达标后,即可进行该课程的考试。模拟考试不限制次数。正式考试有3次机会,取最高成绩。考试题目分为单选、多选和判断三种题型。总分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3.完成考试,可以在考试记录下对历史考试成绩进行查看。
4.当参加完课程的正式考试并通过后,系统会自动发放该课程的考试培训合格证书,可以在个人资料下的我的证书查看。
5.当学员获得了考试培训合格证,可以在个人资料下工作证申请处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在申请办理工作证时需要按照要求上传个人所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6.医疗机构管理员可以在人员管理菜单下,资料申报审核处查看本机构下的工作人员申请放射工作证的信息。在对本机构的工作人员提交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可以按照要求进行下一步操作,进行《放射工作人员证》申请。
7.碑林区卫生监督所在资料申报审核处初审医疗机构申报资料。
8.碑林区卫生健康局终审医疗机构申报资料,点击核发《放射工作人员证》。
6.说明
1.放射工作人员从业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是年满18周岁;二是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三是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四是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五是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2.《放射工作人员证》下载打印后,可在工作时间前往碑林区卫生健康局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存档使用。
3.培训合格证书下载打印后,由所在单位存档使用。
4.非医疗机构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具体咨询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
7.咨询联系方式
区卫生健康局 公共卫生科:89625366
区疾控中心 食品安全监管科:87555171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