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在职则只有退休后可以补缴。
若在职可直接补缴,补缴需携带以下资料:
1.情况说明 注明单位名称和编号 补缴人姓名 身份证号 补缴时间和原因 按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补缴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和补缴本人)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员工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件
5.增减表
6.劳动仲裁书
前往碑林区医保经办中心办理(东大街8号)。
如您有其它相关问题可致电职工医保经办中心进行咨询(电话:89625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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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在职则只有退休后可以补缴。
若在职可直接补缴,补缴需携带以下资料:
1.情况说明 注明单位名称和编号 补缴人姓名 身份证号 补缴时间和原因 按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补缴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和补缴本人)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员工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件
5.增减表
6.劳动仲裁书
前往碑林区医保经办中心办理(东大街8号)。
如您有其它相关问题可致电职工医保经办中心进行咨询(电话:89625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