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8日上午(星期三)09:30,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杨珩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西安电子大楼改扩建项目预售手续办理有关事宜。西安市碑林区住建局局长张庆主持会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住建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陕西通达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项目方陕西通达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电子大楼改扩建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快项目预售手续办理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经研究,会议确定以下事项:
一、会议原则同意“在项目除土地外其他所有预售许可办理前置条件均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土地进行暂时解封并办理预售手续。待取得预售手续后,由司法机关重新办理项目房屋查封手续。”
二、陕西通达实业有限公司须在确保项目除土地外其他所有预售手续办理前置条件均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提请西安市住建局进行预售手续办理预审。同时,不得瞒报或新增额外债务关系,须确保项目土地在解封期间,不发生其他查封行为。
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项目使用土地解封协执,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解封后,由陕西通达实业有限公司向市住建局申请办理预售手续。待取得预售手续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住建局下达房屋冻结手续。
四、项目预售款须按规定打入指定账户进行资金监管,确保预售资金优先偿还生效判决确定债务,同时保障项目后续建设工作正常开展。
五、碑林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相关解释、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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