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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冶金院小区改造项目有关事宜

2020年1月16日下午,碑林区政府党组成员杨珩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冶金院小区改造项目有关事宜。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张家村街办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陕建安装集团、陕建集团物业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陕建安装集团关于冶金院小区改造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就项目实施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

经研究,会议确定以下事项:

一、冶金院小区三、四、五排楼建于1957年,涉及居民206户。目前,房屋基础设施老化现象严重,已不能满足住户的现实需要,且受2020年1月3日火灾影响,部分楼体结构出现较大安全隐患,已不具备继续居住条件。经协商一致,会议明确由产权单位陕建安装集团作为实施主体,对冶金院小区三、四、五排楼进行综合改造,彻底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陕建安装集团负责对冶金院小区改造项目涉及的三、四、五排楼进行拆除,并严格按照原有房屋数量进行原址重建,严禁出现超户数建设情况。同时,陕建安装集团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妥善做好住户安置工作,坚决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禁出现任何负面舆情及信访案件。

三、碑林区政府与陕建安装集团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由碑林区张家村街办杨赞毅同志和陕建安装集团徐飞同志分别作为双方联络员,负责项目有关事项的沟通对接和牵头落实。

四、碑林区政府全力支持陕建安装集团实施冶金院小区综合改造项目。对改造过程中亟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相关问题,区政府将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积极向上进行请示,最大程度争取市政府支持。

五、区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为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完成相关手续办理。陕建安装集团负责做好项目报建工作。

六、张家村街办负责向陕建安装集团下达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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