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6日(周四)上午,区长卢光文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8届第95次(2020年第8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会议强调,全区政府系统要继续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法治观念,认真学法、严格守法、强化普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各环节工作,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依法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和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两手抓、两手硬。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升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发挥法治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区安委办全区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区安委办负责,区政府办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牢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人防、技防能力建设,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投入更多精力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彻底查、反复查,彻底清除事故源头、扫除事故盲点、切除事故发生链,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坚决杜绝安全生产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区政府办《碑林区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区政府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报区委常委会审定,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会议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全区政府系统要深化思想认识,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和美誉度的重要方面来抓;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坚决服从、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做出的各项安排部署;要开阔思维和眼界,跳出碑林看碑林,注重向兄弟区县、先进地区交流学习,比学赶超,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明确的责任分工,结合本单位承担的具体任务,按照要求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各项目主管单位要抓紧政策机遇,加快项目手续办理,依法合规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区营商办、区政府督查室要组织开展工作督查。
四、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关于推进我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汇报》。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负责,区政府办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报区委常委会审定,以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任务分解表》。
会议强调,加快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是202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推动“文化+”“旅游+”,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更是我区迎接十四运、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的必然要求。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拿出志在必得的决心,对照创建要求,精心准备,通力协作,全力以赴抓好创建工作;要运用市场化方式,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和碑林文化旅游集团公司作用,对标对表,精准施策,迅速查漏补缺,加快补齐工作短板,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迎接国家认定。
五、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区住建局《碑林区2020年城市建设维护项目投资计划》。区住建局负责,区政府办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报区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强调,各责任单位要深入研究全区城市建设维护项目、特别是“三改一通一落地”项目有关的中央和省级、市级奖补政策,吃透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奖补资金;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晰责任边界,周密细致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衔接。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运用市场化方式、借助市场力量推动工作。
六、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关于2019年四季度财政预备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一季度财政预备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力以赴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同时,要广开渠道、加强沟通汇报,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支持。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