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上午,区长马翔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8届第120次(2021年第10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4月30日、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九次、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南阳和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学好‘四史’,永葆初心、永担使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6月10日修订);《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陈一新同志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委安全生产专题会精神。
会议强调,一是要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各街道、各经济指标牵头部门要按照6月16日“双过半”会议要求,抓好在地统计入库,确保“应统尽统”;要加强与兄弟区县横向对比,与市级部门纵向沟通,确保经济工作实现“双过半”。全区上下要按照区委统一安排,坚决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不断提高强组织、抓班子、带队伍、育人才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各街道、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各项决策部署,区民政局要继续争先创优,构建具有碑林特色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二是要坚决守住城市安全底线。安全生产既是红线,也是底线,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扛起属地和行业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三是要坚定不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区上下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和在河南南阳、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四是要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全区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审议并原则通过区住建局《碑林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站位。本次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是对国家“十四五”规划中“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的具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高标准开展好工作。二是要做好统筹。区住建局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方案,落实各自工作职责。三是要打造亮点。区发改委、区经贸局要提前着手,认真谋划,做好试点示范工作,以试点带动整体工作提升,形成工作亮点,区住建局要做好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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