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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第18届第53次

2018年9月27日(周四)下午,区长卢光文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8届第53次(2018年第22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安排部署了近期及国庆节假日全区有关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

(一)各街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盯。副区长程默牵头,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统计局,严格督查工作进度。

(二)环保碑林分局牵头,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部强化督察整改工作,确保交办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区安委办、区食品药监局、区信访局、区维稳办等有关部门及各街办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区民政局牵头,各街办配合,积极做好涉军问题的政策解释引导工作。

(四)各街办、各部门要全面做好城市治理、节日供应、值班值守等节日期间相关工作,确保全区节日期间秩序井然。

(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纪律,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廉洁过节。

二、传达学习了市委主要领导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徐幸同志的发言稿——《凝心聚力共谋新篇建设“诗画浙江”大花园》上的批示精神及文章。

会议强调,各街办、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对照市委王永康书记关于文章的批示精神,结合近期全市政府系统开展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打赢秦岭保卫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求,自觉贯彻好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赢“秦岭保卫战”“蓝天保卫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传达学习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会风会纪通报的通知》。

会议强调,严肃会风会纪,是严明纪律的必然要求,是转变作风的必然之举。各街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严肃会纪、改进会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对照检查,举一反三,严格规范会议纪律,保持良好会风。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区政府常务会及各专题会议会风会纪问题的督导检查和通报。

四、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安市碑林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西安市碑林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2+16”组合方案(办法)》。区铁腕治霾办负责,区政府办公室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报区委常委会审定后,以区政府文件印发。

会议强调: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按照职责分工,结合碑林区环境空气质量专家研判会议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五、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碑林区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国土碑林分局负责,区政府办公室配合,按照市上统一要求,以区政府名义上报市土地储备中心。

会议确定:

(一)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学习掌握全市土地管理政策和工作要求,强化政府的统筹主导,实现集约节约用地。

(二)副区长杨珩牵头,按照“六定”原则,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快房屋征收进度,推动用地储备从计划向供地转变。

(三)国土碑林分局要依法加强建设用地全面监管、全程监督,促进建设用地依法依规、节约利用;区建住局、区城(棚)改办等有关部门要及时研判,对无法实施的建设项目要依法清盘;区财政局、国土碑林分局要全面梳理我区土地储备及用地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六、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安市碑林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区财政局负责,区政府办公室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报区委常委会审定后,以区政府文件印发。

会议确定:

(一)出台专门的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

是化解债务风险的基础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学习,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区财政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二)区城(棚)改办、东关地区综合改造管委会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房屋征收进度,管好用好融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副区长聂文斌牵头,加快区基投公司去平台化,积极采取市场化方式运营管理。

(四)政府投资类项目要充分利用PPP模式,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负责,加快推进PPP项目实施,有效减少政府一般性举债。

七、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碑林区201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区卫计局负责,区政府办公室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报区委常委会审定后,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会议强调,人口问题是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是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关心关爱计生困难家庭,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给予失独家庭更多的人文关怀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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