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1日(周四)下午,区长卢光文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8届第66次(2019年第5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陕西省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及陕西省代表团的主要活动和工作情况,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这次全国两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六次参加团组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文艺社科、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农业农村、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军队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落实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街办、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结合碑林实际,着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扎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区政府办公室要结合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西安市《政府工作报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确保中省市各项要求在我区贯彻落实。
二、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十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
会议强调,新发展理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科学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的问题,阐明了当前与长远、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对内与对外、人与自然等重大关系,体现了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新认知,是关于发展的一次深刻思想解放和观念变革。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坚决树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和理论自信,自觉以新发展理念指导工作实践,崇尚创新,注重协调,追求绿色,厚植开放,深谋共享,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转化为谋划发展的具体思路、落实发展任务的工作举措、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本领,切实加快碑林追赶超越发展。
三、学习了中宣部《党委中心组学习参考》第2期《台湾问题与国家统一》。
会议强调,今年1月2日,中央隆重纪念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题为《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 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而共同奋斗》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新时代对台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全区政府系统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新时代对台工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四、学习了全省扫黑除恶督查问题整改暨依法高效办案视频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各街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按照庄长兴同志讲话要求,全面对照胡明朗同志通报的七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分析自查,抓好整改落实。要继续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发动力度,突出政策宣讲、举报途径、保护举报人等内容,提高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率,确保本地区、本系统群众发动到位、线索摸排到位、案件核查到位。各区长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推动分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五、学习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西安市领导干部强化作风“十条禁令”>的通知》(市纪发〔2019〕2号)。
会议强调,“十条禁令”是市委对全市领导干部强化作风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划出的红线底线,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行为提供了“负面清单”。各街办、各部门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熟读条文、领会实质、把握要义。要始终心存敬畏,把“十条禁令”作为红线底线高压线,体现在日常工作和学习生活中,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领导干部既要自己模范遵守“十条禁令”,又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注重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学习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及《条例》。
会议强调,国务院颁布的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将于2019年4月1日起实行,这是国务院对生产安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统一领导、行业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综合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的应急工作体制,突出重点领域、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规定了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值班等要求,并细化了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措施,对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结合本轮机构改革,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构设置。各街办、各部门要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认真学习《条例》,加大宣传力度,抓好贯彻落实。区应急管理局要积极开展培训学习活动,切实做到真懂、会用、严格执行,同时要及时修订完善我区有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规范应急准备相关工作,确保《条例》在我区落地落实。
七、安排部署了近期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
(一)各街办、各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五个不变”:目标不变、标准不变、节奏不变、力度不变、干劲不变的要求,抓好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运行,加大落后指标督导、赶超力度,确保实现首季“开门红”。
(二)各街办、区重点项目办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项目的策划、储备、包装、建设工作,区重点项目办要周密筹备组织好我区第一批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
(三)三学街、小雁塔、东关地区三大片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各有关街办和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主动配合,强力推进房屋征收工作。
(四)区投资合作局要牵头做好第四届丝博会筹备工作,碑林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环大学创新产业带管委会要认真做好我区主办的相关赛会、论坛的准备工作。
(五)区城管执法局、各街办要持续开展好“烟头革命”“厕所革命”等各项工作,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利用好春季植绿的大好时机,积极开展绿化美化各项工作,对枯死的行道树要及时更换,坚决消除缺株断垄现象;区城管执法局、交警碑林大队要依法打击、大力查处重点区域电动车非法载客行为;交警碑林大队、区文明办要继续开展好“车让人、人守规”活动,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和健康文明的城市形象。
(六)各街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市大安全,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校园食品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及各街办要加强日常检查和消防知识宣传,特别要强化电动自行车停放的日常管理,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
(七)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各单位要坚持脱贫不脱钩,扎实做好驻村联户帮扶工作,深入推进帮扶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村民生活。
(八)抓好机构改革工作,各涉改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按照中省市和区委的统一安排,稳妥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八、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上报西安市碑林区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请示》。区发改委负责,区政府办公室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报区委常委会审定后,以区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
会议强调:
(一)要高度重视。全区上下要坚持把抓项目建设作为推动碑林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抓手,增强抓项目建设的主动性和执行力。要进一步摸清辖区项目资源底数,加大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及早谋划,高起点策划包装一批项目。要加大前期项目转化推进力度,努力促进一批项目提前开工建设,提高项目转化率。
(二)要优化服务。各区长,各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项目包抓机制,多上门对接,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矛盾和问题,积极主动为项目单位排忧解难,确保全区重点项目按时完成投资任务、高标准达到建设进度。
(三)要强力督查。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区项目办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尤其是对要求限期解决的问题,要跟踪督查问效。区项目办要坚持定期召开重点项目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遇到的问题,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九、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对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活区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请示》。区征收办负责,区政府办公室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名义下发征收决定和通告。
会议强调,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牵头,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张家村街办协同配合,严格执行征收方案,确保征收工作快速推进,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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