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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第18届第91次

2020年2月28日(周五)下午,区长卢光文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8届第91次(2020年第4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我们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区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加强疫情防控这根弦不能松、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要抓紧,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要准确把握当前全区疫情防控态势积极向好、经济社会发展正在加快恢复的形势,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推广使用“一码通”,持续做好返程人员、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毫不放松加强社区管理,提高科学防治、精准防控信息化精细化水平。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落实“一企一专班或联络员”制度,聚焦“4个100%”目标,帮助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千方百计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达产。要同步有序推进中小企业、文化旅游企业和商场超市、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复工营业,力争3月底全部实现应复尽复、应开尽开。

二、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陕西省设备安装工程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负责,区政府办公室配合,按程序办理。

三、审议并原则同意组建西安市碑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区国资局负责,区政府办公室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抓好公司组建工作。

会议确定,组建公司名称为西安市碑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属区属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区政府授权区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履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职责,西安市碑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其他组建事项由区国资局按照决策程序确定。

会议强调,组建西安市碑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是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有效整合全区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一步,事关全区国有企业改革有序推进和文化旅游产业积极健康发展。各有关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坚持市场化发展思路,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工商登记、人员选聘、制度建设等事宜,加快建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科学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区人社局负责,区政府办公室配合,按法定程序办理。根据区委提议,区政府决定,免去杨磊同志碑林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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